近年来,海南省在民政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"十四五"期间,海南聚焦基本民生保障、基层社会治理、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,持续完善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的民生建设,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发展答卷。

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,海南建立了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,将专项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。全省现有低收入人口30.2万人,累计发放低保、特困、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69.1亿元。

在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方面,海南已连续五年实施提标政策。目前,全省城乡低保人均标准统一为每月850元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人均标准达到每月1110元,实现了城乡区域一体化。同时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增长75%和76%,累计发放资金15.4亿元。

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,海南推动出台了《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》,建立健全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。依托"世界长寿岛"品牌优势和自贸港政策优势,海南大力发展"银发经济",丰富养老产业业态。目前,全省已建成135家养老机构、14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、24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59家长者食堂。

在区划地名服务方面,海南建立了设镇设街道的标准体系,并建成海南自贸港行政区划管理服务平台。同时,通过推进"乡村著名行动",累计命名乡村道路2660条,设置乡村二维码、三维码地名标志2350个,采集上图乡村地名3万余条。

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,海南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培育工作,开展了"百社联百村""政社联动促招商引商""公益海南"等多项行动。目前,全省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8250家,在乡村振兴、招商引资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未来,海南省民政系统将继续聚焦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需求,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,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中不断提升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